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略 (详见询价招标文件)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ntfy.gov.cn/)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8日
四、采购信息:
采购日期:2016年12月08日
采购地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46号)
五、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维修厂商:南通太平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南通江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六、本次采购事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泽西
联系电话:0513-80765300
七、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无异议,中标(成交)候选人即为中标(成交)人。公示结束后,中标(成交)人请与采购单位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