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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开林

 
2014-07-18 16:29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法庭上,他没有高亢犀利的词锋,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却总让人感受到一种不怒自威的力量。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种力量源于他对法律的融会贯通,源于他善良而理性的审判艺术,源于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他,就是我的同事——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江苏最年轻的审判业务专家、南通中院刑一庭审判长杜开林。下面,就让我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他的精彩办案故事。

心如细发善办大要案

传信小纸条锁定绑匪罪证

有人说,别看杜开林长得高高壮壮的,办起案件可有女人绣花的功夫呢。

2010年,南通籍主犯黄振兴等13名被告在安哥拉境内持枪抢劫绑架中国公民8起,勒索钱财117万美元,引起当地华人的极大恐慌。该案成为公安部侦办专案,备受国人乃至全球华人瞩目。南通中院指定由杜开林担任此案审判长。案件发生在境外,取证条件十分有限。接下这个任务,无异于接下了一付千斤重担。杜开林坚信,越是大案要案,越是要坚持铁证铁案的审查标准。从接到案件那天起,他就把办公室当成了家,白天关门工作,晚上挑灯夜战。很快吃透案情,起草了两万余字的庭审提纲,先后多次召开庭前准备会议,研究庭审方案、梳理相关证据。

开庭前,杜开林得知其中一名被告人5岁进少林寺学武、为海军陆战队退役队员,扬言要对举报他的主犯黄振兴实施报复。杜开林周密部署庭审,特邀了两名公安特警值庭,同时拉开了被告人的间距,以防这位“武林高手”突然发难。

庭审时,杜开林对有争议的部分重点调查和质证,对无异议部分适当简化,使原本需要一周左右时间的庭审,只用了一天半时间。当他暗暗松口气时,不料出现了新的情况,最后一名被告人顾昌峰拒不认罪。杜开林没有慌乱,沉下心来复查卷宗,仔细分析每一份证据。这时,卷宗里一名同案犯的供述引起了他的注意。该犯称他曾经收到顾昌峰托人传来的一张通风报信的小纸条,上面写着“最近查得很紧,你们不要再做了”。可惜,翻遍案卷并没有这张纸条,联系检察院、公安,几经周折,也只找到了复印件。

如能找到原件,无疑就能找到该案的突破口。杜开林当即建议检察机关补充这一证据。有人私下笑杜开林认死理,有份复印件还害怕他不认罪?杜开林却不这么认为。一周后,经公安部与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联系寻找,终于拿到了那张纸条的原件。在铁的事实面前,顾昌峰沮丧地低下了头。

为了写好该案的判决书,杜开林自掏腰包购买了十多个国家的刑法典,还请人帮忙翻译了安哥拉的刑法典悉心研究。本着既适用中国法律,又兼顾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他花了整整一周时间,起草了该案80页计6万余字的判决书。该案一审判决后,在安哥拉华人圈引起轰动,有力震慑了此类犯罪。

自2007年4月杜开林担任审判长以来,由他主办或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近500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改判,他也成为法院系统有名的“铁案法官”

不受舆论左右

给激情杀城管的小贩留条生路

“轻舌摇动是非断,朱笔一落命攸关!刑事案件的结果,剥夺的是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慎之又慎!”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杜开林总是这样告诫自己。

一度在全国都引起强烈反响的小贩激情杀城管一案,就是在他的坚持下,给小贩留下了一条生路。

2010年8月,山东小贩侯钦志因违规占道摆摊,被南通城管暂扣电子秤。他想要回电子秤被拒后,拔出水果刀刺死了城管执法队员刘小兵。遇难时,刘小兵才31岁。一边是无法接受现实的刘小兵家属情绪激烈,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杀人偿命”;一边是幼时受拐骗后被收养,如今以贩卖水果为生的、没有任何经济赔偿能力的被告人;一边是对城管不满情绪持续发酵的小商小贩;一边是辛苦工作却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城管队伍,加上媒体连篇累牍的炒作,社会上充斥着混乱的喊杀与不杀声。这时的杜开林,需要的是冷静、理性的头脑。

时值关于限制减刑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杜开林认真研读新法后,大胆提出了对被告人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办理意见。判决结果获得了广大网友的好评,网上跟贴量达60万余条,均称赞量刑结果体现了罪刑相一致的原则。该案也成为了江苏首例限制减刑案。

在同事眼里,杜开林的脾气特好,待人接物都是乐呵呵的,但有一次却见他在电话里大声吼道:“我怕办错案,怕冤枉好人,还就是不怕你们威胁!”同事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激动,忙问原委。原来,杜开林审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的被告人是当地政协委员,为了能达到缓刑目的,调动了各方面的关系说情打招呼,还以维稳为名请公司几百名员工联名写信要求释放被告人。被告人家属托人给杜开林送来了一箱茅台酒,被他拒绝,家属恼羞成怒,在电话里对他进行人身威胁。

“权势不惧,人情不依,贿赂不要,邪路不走。”是杜开林的座右铭。2012年,他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的姐姐给他送来一个装满10万元现金的茶叶盒。称如果她弟弟能轻判,这些都是酬谢费。杜开林当即严词拒绝,并立即通知了院纪检监察部门。

妥善化解矛盾

最大限度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侦查专业毕业的杜开林曾经认为,只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就是刑事法官最大的成功。然而,下面两起案件的审理让他对审判有了别样的感悟。

2011年如东一未成年学生李某用射钉器非法制造成两把枪支。后李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遂持枪朝其面部和头部各开了一枪,致邻居当场死亡。

该案因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依法不适用死刑,但被害人家属根本不管刑法的规定,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害人家属多次封路、堵被告人父母经营的厂房、到政府上访,并扬言如判决“不公”,他们将让被告人家属血债血偿。

杜开林先后13次与合议庭成员到被告人及被害人家里,邀请当地政府、法庭、社区干部参加调解,被害人家属放弃了死刑的诉求,但又提出不得低于100万元赔偿。当时被告人母亲重症刚刚手术,一下子实在拿不出这么钱,提出愿意按照法定标准来赔偿。

杜开林不厌其烦数十次与双方电话联系,讲法释理、严明利害、听取意见、协商方案,最终双方达成71万元的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了书面谅解意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该案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亦未抗诉。

在另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公安及公诉机关在处理时,将师范学校的6名学生一并纳入打击范围。杜开林发现,涉案6名学生是斗殴一方所召集,当他们到达现场时,双方矛盾已解决,但后来在一起吃饭时,对方上前主动挑事后又发生斗殴,这6名学生见状后吓得赶忙逃跑了。公诉机关指控认为,涉案6名学生是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要求定罪量刑。

杜开林认为,涉案6名学生多是碍于同学情面才出场,主观上欠缺争强斗狠的流氓习气,从社会效果上考虑,将6名学生轻易认定为犯罪分子,有存在客观归罪嫌疑,违背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撤回了对涉案6名学生的指控。

杜开林常说,“审判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帮助被告人重塑人性,回归社会,帮助被害人早日走出困境。”为此,办案中杜开林十分注重调解,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去年以来,他所在合议庭共调处赔偿金额达150万余元,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调解率达100%,共为14名特困申请人争取到刑事救助资金18万余元,有效缓解了刑事被害人的燃眉之急。

准确界定“邻里关系”

严厉打击随意殴打无辜乡邻的村霸

还有人告诉我,杜开林可是个专家型法官,他准确界定了邻里关系,惩治了村中恶霸。

2012年10月,被告人曹海坤看到村民顾某从其宅前路上经过,想起十多年前他与前妻吵架时,顾某曾经劝过架,便上前连续打了顾某几个耳光。当顾某的儿子闻讯找他评理时,他拔出事先准备的尖刀连捅十余刀,将顾某的儿子刺死。

案发后,当地百余名村民联名写信要求对曹海坤严惩。为了解联名信的真实性,杜开林与承办法官一起到案发地找村民及村干部了解情况。得知被告人曹海坤系当地村霸,不交水费、电费,火烧邻居草垛,经常随意殴打他人,连自己的老婆、儿子、养母都被他统统打走。群众对其是敢怒不敢言。审理中,有人提出本案属邻里纠纷,根据相关政策精神,“对于因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作为该案审判长,杜开林则认为,本案被害人在案发起因上无任何过错,案发当天被告人主动滋事、而且是殴打老人,又属于村霸,属于严打对象,故本案不属刑事法律规范所界定的邻里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案件。杜开林的这一意见,得到了审委会大部分委员的支持,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曹海坤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被维持原判。2014年1月,该案经最高法院复核,对被告人曹海坤执行死刑。

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对此案专门作了点评,称赞“南通中院这个案件办得非常好,案件起因不是邻里纠纷,是被告人寻衅滋事引起的。”他要求以此为镜,准确界定“邻里关系”,形成审委会纪要,下发全省法院供参照。

“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唯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及时把握审判规律,号准审判脉搏!”基于这样的认识,杜开林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就立志做一名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多年来,他先后发表了50余篇应用法学论文和典型案例,其中有十余篇被《法学》、《人民司法》等国家级法学核心期刊所录用,十余篇论文在全国、全省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奖。由他主笔起草的南通量刑指导意见在各基层法院施行后,上诉率同比下降近30%。他被评为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采得百花酿成蜜。辛勤的耕耘,带给杜开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他先后被评为南通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江苏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被列为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今年6月,南通电视台播出了杜开林的人物专题片,获得好评如潮。

尽管荣誉满身,杜开林依旧保持着他那憨憨的笑容,他始终坚信: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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