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南通市中级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2-2017年南通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及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会上,南通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马晓春介绍说,2012年至2017年,南通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破产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296件。其中,新收破产案件共237件,审结145件,尚有未结破产案件151件。
六年来,百余家“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出大量生产要素。通过破产程序,核查债权金额达366.02亿元,实际受偿80.03亿元,有效降低区域经济债务杠杆达285.99亿元。其中,实现职工债权5.28亿元,分流企业职工24892人,解决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债权1.5亿元,有力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核查金融债权107.48亿元,实际受偿25.83亿元,助力化解金融风险;同时,为国家实现税收债权4579.52万元。通过对债务人资产变现,约1080万平方米土地资源得以盘活,约215万平方米的房产得到重新利用,为破产企业清收债权3.77亿元,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缓和社会矛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