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13日起,如皋法院一周内连续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等三案的破产申请,有效助力化解“执行难”。
据了解,这三家破产企业均涉及未结执行案件多起,仅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就涉及86件,执行标的高达1.8亿元。三企业资产被多家法院多次轮候查封,债务金额巨大。因企业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或涉及债务众多及数百名购房户利益,或拖欠数百名职工的工资,三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均执行未果,债权人利益未能实际解决。多名职工、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经审查,三破产企业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鉴于此,法院先后裁定受理了对三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
破产程序具有债权公平清偿功能、清理和终结债权债务关系及市场出清的功能,如皋法院大力发挥破产审判的这一功能,对在执行程序中排查出的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法人,提前与执行部门衔接,加强移送材料的审查、与党委政府协调等事项,共同助推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