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一起诉调对接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如皋法院港区法庭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下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和当地长江镇司法所共同组织下,顺利完成了7.6万元赔偿款的交接。
原告杨女士在被告柯老板的工地上打工,工作中不慎从高处坠落致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在长江镇司法所主持下进行了三次调解,双方就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被告为了保障赔偿款的履行,提存了10万元在司法所,用于在赔偿金额确定后进行赔偿。
长江镇司法所通过诉调对接机制,由原告起诉后,案件转港区法庭处理。通过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并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再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下午在法庭和司法所主持下就赔偿款进行了交接。
为有效缓解办案人员少和案件数量多之间的矛盾,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有效化解矛盾,今年年初,如皋法院港区法庭与长江镇司法所达成庭所共建合作协议,建立起良好的诉调对接机制。由镇司法所主持、法庭参与调解的模式,使很多矛盾纠纷在起诉前得到了化解,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也提高了调解的公信力。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法院立案处理,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