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是代表、委员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践行群众路线、体察民情、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对我们来说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
近年来,如皋市人民法院在办理建议提案时开拓创新举措,强化三个转变,取得较好成效。
整体联动,实现从分散办理向统一管理转变。将意见建议提案和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纳入督查工作统一管理,明确由办公室为牵头办理部门,凡意见、建议所涉庭局、案件承办人、分管院领导均共同参与协调办理。对意见建议及时分析和归纳梳理,形成整改意见抓好督办,形成了全院整体联动的“大办理”格局。
规范程序,实现从目标控制向过程控制转变。对办理工作,坚持既重结果,也重过程,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来保证办理结果的高质量。进一步规范领导批办、部门承办、形成答复意见、答复、反馈等工作程序。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程,对需要协调的事项,及时组织推进;对临近报告期限的建议、提案,提醒承办单位及时报结;对建议、提案办结报告严格把关,发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帮助承办部门整改完善。
标本兼治,实现从答复型办理向落实型办理转变。对办理工作既注重当面答复,更注重抓好落实,通过标本兼治,努力将意见建议提案办实办好。对有条件实施的意见及时落实,对不能马上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的,积极争取尽快落实,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认真解释说明,赢得理解支持,对涉及法院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切实在办结率、落实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
近年来,我院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满意率、态度满意率、效果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