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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装备处

 
2013-04-19 15:46  来源:行政装备处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负责全市法院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办公智能化计划、购置、分配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法院警车的使用与管理和枪支弹药的保管与使用;负责本院机关的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环境秩序的规划、管理;负责本院各项经费、办公用品保障和车辆使用、管理;负责本院综合性会议、大型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后勤保障;负责本院机关后勤管理、设备维修和保障工作;负责本院对外接待的具体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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