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和侵犯财产犯罪中的抢劫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除外,并监督指导全市法院上述案件的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