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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2013-05-16 12:23  来源:中院立案庭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1.起诉前发现对方可能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在多长时间内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诉讼中,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可能导致将来执行不到财产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执行的案件,可以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6.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后能否被解除?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在30日内未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7.申请财产保全有误的,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8.对人民法院查封自己的财产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保全自己的财产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保全措施。

9.当事人可以在判决前要求对方先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吗?

对下列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即要求对方预先支付相关费用):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4、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行政案件原告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10.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需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法院先予执行需符合以下条件: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民事案件中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11.申请先予执行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则驳回申请。

12.对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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