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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通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

 
2013-05-16 13:55  来源:中院研究室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2011年,南通两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三五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能动司法,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引领,正确实施改革举措。为促进司法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市沿海开发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的实施意见》。出台《南通市民间借贷纠纷特点及预警分析》和《关于为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相关案件的审理确立了标杆。出台《关于建立涉诉企业商事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促进了辖区企业诚信意识的提高。

2.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全力推动司法改革。中院拟定了以“法官心、百姓情”为主题的,以“十大工程重点创新”、“百个项目全面联动”、“千名法官结对群众”、“万起案件关注民生”为内容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管理考评与问责暂行办法》,科学设定工作指标、得分值、扣分值和加分值,对全市法院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项目化的管理、审管化的管理。

3.积极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劳动合同、医疗服务、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登记等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以及行政瑕疵和不合理的行政习惯,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完善公共管理政策、弥补企业管理漏洞、降低经营法律风险的司法建议。

二、狠抓司法为民,大力优化司法便民利民效果

1.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人民法庭和部分乡镇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站”。积极拓展服务职能,强化人文关怀,添置或更新显示屏、滚动屏、饮水机、雨伞、纸笔、老花镜、复印机、网络接口、报刊杂志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无障碍通道、盲人通道,全面开通了“12368”声讯信息查询系统,确保当事人方便、快捷地办理各项诉讼事务。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纠纷的分流化解。如东法院率先将诉讼服务中心改造为集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司法服务超市”。

2.加大人民法庭改革建设力度。继续推动“庭随案设”,启东近海法庭、海门开发区法庭、海安南莫法庭、如皋科技城法庭成功获批,唐闸法庭恢复运行,人民法庭总数达到31个。着力下沉案件,下沉法官,人民法庭办案人员增加到306人,受理案件数量占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4%。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人民法庭社会管理创新的通知》,推进基层法官结对群众、进村居司法,能动参与“和谐共建”。如东县拼茶人民法庭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3.创新涉诉信访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爱民、利民、亲民十项举措》、《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制度》、《庭长、审判长接待办法》、《涉诉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涉诉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办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初信初访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涉诉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崇川等法院专门制定了《信访救助金管理制度》和《院庭长会办制度》,全面落实应对进京访工作措施。

三、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公正公信

1.统一裁判尺度,为重点类型案件的审判划一标准。中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发案量一直呈高位运行的态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面把握刑法修正案(八)立法精神和两个文件基本观点和核心要求,通过举办全市刑事法官集中整训班,重点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进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理解和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适用进行专项培训。建立自首实质审查“五看五查”方法,有效控降自首虚高。对判处缓刑提出“三函四章”要求。规范了缓刑民意材料和矫正材料规格,细化了对缓刑社区矫正的具体操作标准。

2.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2011年,中院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基础上,做好量刑规范化扩大试点工作。在《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发后,制定出台《全市法院关于贯彻执行<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的实施意见》。对扩大试点的五个罪名,下发《南通中院扩大试点五项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3.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改革。进一步明确“四类”案件行政领导必须出庭的刚性要求,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考核,确保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23人,一把手出庭应诉31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1%,海安、如皋等七个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负责人直接参与协调成功182件,协调成功率81.6%。共协调处理一审行政案件202件,撤诉率达60.7%。最高法院在南通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江必新副院长充分肯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南通现象”,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和符号价值。

四、着力保护弱势群体,营造司法亲民氛围。

1.用群众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全市法院建立院长蹲点接待、带案下访和庭长接待站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开展“千名法官结对群众”、“法官结对村官”活动,提升基层群众工作效果。扎实开展“万起案件关注民生”活动,促进热点民生案件的又好又快解决。启东法院将举办了18年的“幸福家庭讲习班”,由原来的一年一期增至现在的一年三期,分别以“家庭责任”、“夫妻承诺”、“尊老敬老”为主题,培育市民、乡民的道德、法律意识,《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载。

2.积极参与对社会特殊人群和外来人口的帮教管理。海安法院建立“关爱青少年企业家同盟”,取得了积极效果。开发区法院在外来人口集聚地“四海家园”设立法官服务站的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的肯定。中院出台了《以“六进社区”为载体施行真情感化工程深入推进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扁平化”减矫对接模式,发挥了减刑假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激励功能。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执行救助工作,保护司法环节出现的社会贫弱人群。

3.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中院制定出台《全市法院加强和改进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目前全市法院已有五家基层法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落实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保证失足未成年犯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以利回归社会。全面落实法庭教育和判后跟踪帮教工作。各基层法院少年庭与每一社区矫正机构至少共建一所社会爱心矫正基地,通过判后帮教,有效预防再犯罪发生。

、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司法廉洁高效

1.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努力提升司法质效。创设司法统计专刊,定期召开质效数据研判会,坚持每月对全市法院和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通报。为优化调解工作效果,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和再审程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意见》,促进调解工作良性循环。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保持全省领先,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仅占5.1%,下降7.2个百分点,基层调撤率达到79.39%,居全省第一。4月,南通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审判辅助业务技能竞赛,2名干警被省总工会等4家单位联合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法官队伍的凝聚激励功能。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与创新理论研讨会”在海门召开,与会领导和代表对南通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3.狠抓公正廉洁司法。完善定案把关、文书审签等工作机制,发挥集体议事的监督制约功能,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有效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开展廉政短剧观摩评比活动,扎实开展“争当道德模范、争做诚信标兵”、“算好道德账”等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两大体系”建设。成立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扎实开展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1.强化庭审公开。中院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继续开展“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的通知》,扩大陪审员参审工作范围,规范庭审直播转播;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调解员旁听、参与调解,扩大代表、委员旁听开庭的比例和范围。推进各类二审案件公开开庭,构建旁听人员参与司法、发表意见的程序。

2.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明确了全市法院每年开放法院的时间、次数、方式等,加以贯彻落实。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法院均已完成科技审判法庭三同步建设(包括派出法庭)。按照省院布署,将裁判文书上网,接受公众监督。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要司法信息。海安法院加强与广播、电视台的沟通,精选典型案例在《海安新闻》、《法治海安》等栏目公开播放。

3.更加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规范代表意见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督办工作。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院长接待日、群众意见箱、法院工作微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贯彻《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意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梳理分析网民意见建议,加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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